1) “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0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”一份(请 用 A4 纸 打 印 ) , 下 载 地 址: 个人陈述; 3) 本科成绩单1 份,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,装入自备信封密封,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(上海交大学生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即可); 4) 身份证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 份; 5)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 份; 6) 申请者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; 7) 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申请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(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,否则申请无效)。此项如因时间关系确有困难,可延至复试时提交。 申请者备齐申请材料于2020 年9 月20 日17:00 前,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学医 学 院 教 务 处 长 学 制 办 公 室 , 另 同 时 发 送申 请 简 表 经审核后,医学院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,并发出复试通知,复试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。 4. 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必须登陆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,完成正式报名等相关手续。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。 5. 医学院将在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内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(以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上发出的待录取通知为准,并在收到后的24 小时内予以答复确认,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)。 6. 医学院将根据“推免服务系统”上确认的名单予以公示(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),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。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“上海 交大研招网”( 个工作日),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教育部备案。 二、毕业认定和学位授予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考核,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,并发给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。 三、身体健康状况医学院专业体检标准参照《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并作如下补充:考生患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简称指导意见)第一条列出的六大类疾病,医学院不予录取。考生患有《指导意见》第二条列出的色盲、色弱者,医学院不予录取。考生患有《指导意见》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.8 镜片度数大于800 度者(或一眼失明);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(或一耳全聋);斜视、嗅觉迟钝、口吃者,医学院不予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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